江門出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辦法
近日,廣東江門市印發《“三支一扶”工作管理辦法》,規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管理,創建“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品牌。
《辦法》指出,該市每年制定“三支一扶”招募計劃,并將“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偏遠地區(臺山市、開平市和恩平市)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補貼,最高達4.8萬元;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前無工作經歷的本科、碩士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2年內,初次在江門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單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并按規定入戶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其最高全日制學歷每月發放住房和生活補貼,其中碩士住房和生活補貼各1000元/月,本科住房和生活補貼各500元/月,最長期限2年。
“三支一扶”幫扶能手評定堅持民主推薦、群眾公認的原則,面向服務滿半年且在崗的優秀“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經基層推薦、屬地初評后綜合評定。對于獲評的幫扶能手,由江門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給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獎勵,并錄入全國“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統。
據介紹,下一步,該市將通過壓擔子、給臺階、多鍛煉、承擔重點任務、創新項目、技術攻關、訪問進修、跟班學習、交流培養等方式,發展培育一批能獨當一面,解決問題能力強、群眾口碑好的“三支一扶”幫扶能手,深入打造江門“三支一扶”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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