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普法平臺注冊協議
智慧普法平臺提醒您:
【審慎閱讀】請在注冊前認真閱讀本協議,準確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其中關于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如果不同意本協議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將無法完成注冊程序。注冊后,不得以未閱讀本協議為由作任何形式的抗辯。
一、注冊信息
1.1
在使用智慧普法平臺服務時,用戶應當按智慧普法平臺頁面的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信息,并確保這些信息及時更新,以便智慧普法平臺更好地為用戶服務。
1.2
如智慧普法平臺發現用戶以虛假信息進行賬戶注冊或注冊信息存在違法違規等情況,智慧普法平臺有權單方采取限期改正、暫停使用或注銷賬戶等措施。
1.3
用戶在注冊及使用智慧普法平臺服務時,必須向智慧普法平臺提供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的資料,且有義務維持并及時更新相關資料。用戶應當保證在賬號名稱、頭像等注冊信息中不得出現違法和不良信息。如果用戶提供的資料違反本款要求,用戶需承擔因此引起的相應責任及后果,并且智慧普法平臺保留終止用戶使用智慧普法平臺各項服務或采取其他處理措施的權利。
1.4
作為智慧普法平臺服務的提供者,為使用戶更好地使用智慧普法平臺的各項服務,保障用戶的賬號安全,智慧普法平臺有權要求用戶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完成實名認證。
二、賬戶安全規范
2.1
智慧普法平臺只允許每位用戶注冊一個智慧普法平臺賬戶且用戶需完成實名認證。注冊通過后,用戶自行設置并保管賬戶,智慧普法平臺任何時候均不會主動要求用戶提供賬戶密碼。因此,請務必保管好賬戶信息,并確保每個上網時段結束時退出登錄并以正確步驟離開智慧普法平臺。
2.2
用戶應對賬戶安全以及對通過賬戶實施的行為負責,賬戶因用戶主動泄露或因遭受他人攻擊、詐騙等行為導致的損失及后果,智慧普法平臺不承擔責任。
三、智慧普法平臺服務規范
3.1
智慧普法平臺服務的具體內容由智慧普法平臺根據實際情況提供。除另有說明,智慧普法平臺所推出的新產品、新功能、新服務,均受到本協議之規范。
3.2
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智慧普法平臺保留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且不需對用戶或第三方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智慧普法平臺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智慧普法平臺不承擔責任。智慧普法平臺將采取合理行動盡快恢復正常服務。
3.3
智慧普法平臺僅作為用戶獲取法律服務信息的平臺,并非中介機構。用戶根據自身需求,因自愿與智慧普法平臺駐場法律服務機構或法律服務人員建立委托關系而產生的糾紛,智慧普法平臺不承擔責任。
3.4
智慧普法平臺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也不承諾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 智慧普法平臺作為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基于用戶提供的信息所提供的法律咨詢、信息查詢、辦理法律事務指引等服務,僅供用戶參考。對于正處于訴訟程序或者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正在辦理的各類案件,以及已經辦結生效的各類案件,智慧普法平臺不予解答。
四、用戶行為規范
4.1
用戶不得惡意注冊智慧普法平臺賬戶,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他人使用注冊賬戶。
4.2
用戶在使用智慧普法平臺提供的服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智慧普法平臺注冊協議的要求,不得利用智慧普法平臺服務從事以下行為:
(一)發布、傳送、傳播、儲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國家安全統一、煽動民族仇恨及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違反公序良俗以及侮辱、誹謗、淫穢、暴力等內容;
(二)發布、傳送、傳播、儲存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肖像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利的內容;
(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誤導、欺騙他人;
(四)發表、傳送、傳播廣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五)破壞、篡改、刪除、影響智慧普法平臺系統正常運行或未經授權非法獲取智慧普法平臺其他用戶的數據;
(六)通過非智慧普法平臺開發、授權的第三方軟件、插件、外掛系統,登錄或使用智慧普法平臺及服務,或制作、發布、傳播上述工具;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或違反智慧普法平臺注冊協議,干擾智慧普法平臺正常提供服務的行為。
4.3
用戶違反本協議規定導致的第三方索賠,用戶應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五、協議的終止
5.1
注冊用戶有權通過以下任一方式終止本協議:
(一)按照智慧普法平臺的賬號注銷流程,完成賬號的注銷;
(二)智慧普法平臺注冊協議及相關政策變更事項生效前用戶自行停止使用并告知智慧普法平臺不愿接受變更事項的。
(三)其他智慧普法平臺確定的終止協議的方式。
5.2
如果智慧普法平臺發現或收到第三方舉報或投訴,獲知用戶存在或涉嫌違反本協議中約定的義務、保證或其他條款,智慧普法平臺有權依據合理判斷,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減輕或消除用戶行為造成的影響,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用戶承擔。
本協議中所述的“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項或多項:
(一)中止或終止向用戶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
(二)凍結或注銷用戶賬戶;
(三)其他智慧普法平臺認為合理的措施。
5.3
本協議終止后,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智慧普法平臺無義務向用戶或用戶指定的第三方披露用戶賬戶中的任何信息,也無義務向用戶或第三方轉發任何信息。
5.4
本協議終止后,智慧普法平臺仍享有下列權利:
(一)繼續保存用戶留存于智慧普法平臺的本協議第四條所列的各類信息;
(二)對于用戶過往的違約行為,智慧普法平臺仍可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六、知識產權
除非智慧普法平臺另行聲明,智慧普法平臺內的所有產品、技術、軟件、程序、數據及其他信息及相關權利等,均歸智慧普法平臺所有。未經智慧普法平臺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將其用于商業目的。
七、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
7.1
用戶同意智慧普法平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4號令)等有關規定及本協議收集、使用、儲存、分享和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
7.2
智慧普法平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正當收集及使用個人信息,并遵循以下原則:
(一)不以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等方式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二)不收集提供服務所必需以外的用戶個人信息或者將信息使用于其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
(三)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戶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不泄露、篡改或者毀損,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智慧普法平臺提供的情況除外。
7.3
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智慧普法平臺的一項基本政策,智慧普法平臺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戶的注冊資料及用戶在使用智慧普法平臺服務時存儲在智慧普法平臺的非公開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其他
8.1
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用戶和智慧普法平臺之間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或糾紛提交相關部門或機構處理。
8.2
對條款的解釋權及對本系統使用的解釋權歸智慧普法平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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