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財政部:
根據《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2〕170號)、《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2〕171號)要求,現將我省有關事項報告如下:
一、2023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202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我省林業專項資金213678萬元,其中: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58011萬元,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155667萬元。我省已全部分解下達,其中: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主要用于國家公園補助、其他自然保護地支出、國家重點動植物保護支出、森林保護修復支出;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主要用于國土綠化支出、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支出、林業草原支撐保障體系支出、林長制督查考核獎勵支出等。2023年實際下達中央財政資金及目標任務情況詳見附件1。
二、2024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情況
我省申報2024年度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不含國家公園、廈門)包括:一是中央財政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能力提升項目14個、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1個、濕地生態保護補償項目1個、專項拯救物種種數20個、林草系統管理的名木和一級古樹開展搶救復壯9株、國有林管護面積575.55萬畝等相關績效目標。二是中央財政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申報油茶新造面積0.9萬畝、油茶低產低效林改造面積2.7萬畝、造林面積16.0223萬畝;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面積4679.7萬畝、松材線蟲病防治面積86萬畝、互花米草除治任務面積10.78萬畝、林草科技推廣項目33個等相關績效目標。具體績效目標申報情況見附件2、3。
附件:1.2023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表
2.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
3.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
福建省林業局 福建省財政廳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